全国分站
400-6053-513

一起练《经济法》:2019年中级会计考试第七章章节练习(19)

2019-04-30 11:55:59 来源:中公会计   字体:

参考答案:

(1)该企业财务人员在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存在的不合法之处主要有:

①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属于应税收入,不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在本题中,财务人员将国债利息收入、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均作为免税收入调减应纳税所得额,不合法。

②向无关联关系的非金融企业借款1000万元而发生的利息支出75万元,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不得扣除,财务人员未作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处理。根据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扣除。

财务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5-1000×6%=15(万元)。

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超过扣除标准部分的数额不得扣除,财务人员未作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处理。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限额=(6000+100)×15%=915(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实际发生额=500+480=98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80-915=65(万元)。

④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数额有误。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在本题中,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55×60%=33(万元)﹥6100×5‰=30.5(万元),按照30.5万元在税前扣除。

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5-30.5=24.5(万元)。

⑤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未调减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规定,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除另有规定外,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0×50%=40(万元)。

⑥公益性捐赠支出当年已超过可扣除限额部分,财务人员未予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当年扣除,可以结转以后3年扣除。

捐赠支出当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12-800×12%=16(万元)。

⑦税收滞纳金8万元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规定,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税收滞纳金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万元。

(2)①国债利息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

②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5-1000×6%=15(万元);

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80-6100×15%=65(万元);

④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5-30.5=24.5(万元);

⑤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0×50%=40(万元);

⑥捐赠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12-800×12%=16(万元);

⑦税收滞纳金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万元。

2017年应纳税所得额=800-30+15+65+24.5-40+16+8=858.5(万元)

2017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858.5×25%=214.63(万元)

2017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税额=214.63-200=14.63(万元)。

考查点: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点击返回题目

推荐阅读:

2019年中级会计考试第一章章节练习汇总

2019年中级会计考试第二章章节练习汇总

2019年中级会计考试第三章章节练习汇总

2019年中级会计考试第四章章节练习汇总

2019年中级会计考试第五章章节练习汇总

2019年中级会计考试第六章章节练习汇总

责任编辑:bx53961

报考指南

热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