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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会考试税法考点:车辆购置税法——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

来源:中公会计 2017-08-09 16: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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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车辆购置税法——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频】高频考点

【难度】适中

(一)税率:10%

(二)计税依据

1.购买自用

支付给销售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与增值税口径基本相同

不包括销售方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同时,应注意以下费用的计税规定(P233):

1.随购买车辆支付的工具件和零部件价款应作为购车价款的一部分,并入计税依据征收车购税;

2.车辆装饰费作为价外费用一并计税;

3.代收款项区别征税:

使用代收单位(受托方)票据收取,视为价外费用,并入计税依据征税;

使用委托方票据收取,不并入计税依据征税。

4.要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计税价格;

5.支付的控购费是行政性收费,不并入计税依据;

6.开展优质销售,收取的各种费用并在一张发票上难以划分的,作为价外收入计税。

【举例】某公司2017年5月购买一辆小汽车自用,支付含增值税的购车款项117000元,另支付给销售厂商代收临时牌照费800元、代收保险费1000元(使用委托方的票据),支付购买工具件和零配件价款5850元。计算应纳车辆购置税。

【答案】计税依据=(117000+5850)÷(1+17%)=105000(元);

应纳车购税=105000×10%=10500(元)

2.进口自用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提供经海关审查确认的有关完税证明资料。

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举例】某公司2017年5月份国外进口小轿车1辆自用。经海关确定关税完税价格为120000元人民币,关税税率为10%,消费税率25%;计算该车需要交纳的各项税款。

【答案】关税:120000×10%=12000(元)

消费税:(120000+12000)/(1-25%)×25%=44000(元)

增值税:(120000+12000+44000)×17%=29920(元)

车辆购置税:(120000+12000+44000)×10%=17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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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angj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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