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案】AC
【解析】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经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答案】D
【小结】
1.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两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
2.流动经营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的城建税,在经营地按经营地税率缴纳。
3.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两税”的单位,城建税的纳税地点为税款代收地、代扣地。
4.消费税的委托加工受托方如果是个人的,不实行代收代缴,而是由委托方收回后自行缴纳消费税。所以城建税也是在委托方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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