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案】D。解析:A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B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独立物权;C留置权属于从物权;D正确。
2.【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要约的撤回与撤销。(1)《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本题中,甲公司是以新要约撤回原要约,故肯定B项。要约撤回后,乙公司无以承诺,故排除C、D项。乙公司董事长未看到快件,不影响该快件的效力。(2)《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从快件到达的时间来看,本题不存在撤销要约的问题,故排除A。
3.【答案】B。解析: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后,发生的债务,该合伙人不再承担责任。因此选项C、选项D错误。
4.【答案】C。解析: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除章程另有另有规定外,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非半数以上同意,故C选项不正确。
5.【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