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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12-12)

2018-12-12 10:07:52 来源:中公会计 字体: 大小

1.【答案】ABD。

解析: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但该记载不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即背书有效,所附条件无效。

2.【答案】AC。

解析:构成表见代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代理行为对被代理人有效(被代理人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无权代理人丁公司不承担票据责任),相对人丙公司取得票据权利。

3.【答案】ABC。

解析:选项A:背书不连续属于“对物抗辩”;选项B: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属于“对人抗辩”的情形;选项C: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与数码记载不一致,票据无效,属于“对物抗辩”的情形;选项D:付款地属于“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未记载付款地的,并不影响票据的效力,票据债务人不能进行抗辩。

4.【答案】ABCD。

解析:暂无。

5.【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核国有产权转让的规定。经公开征集产生2个以上受让方时,转让方应当与产权交易机构协商,根据转让标的的具体情况采取拍卖或者招投标方式组织实施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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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xoff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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