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CD
题目详解:
(1)选项ACD: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选项B: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BD
题目详解:
(1)选项BD: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2)选项AC: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和转让)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取得的所得。
3.BD
题目详解:
选项AB: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60×60%=36万元),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8000×5‰=40万元),超出限额的部分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在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36万元;选项CD: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8000×15%=1200万元),准予扣除;在本题中,该企业当年实际发生广告费(500万元)+上年结转广告费(200万元)=700(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1200万元,则2017年甲企业税前准予扣除的广告费为700万元。
4.CD
题目详解:
不能忽视转让量化资产、以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获得股息收益这些重要计税条件。形式上取得企业量化资产——不征个人所得税;实质上取得企业量化资产——缓征个人所得税;转让量化资产——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分红——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5.ABCD
题目详解:
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3)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4)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5)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