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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8-11-14 18:25:09 来源:中公会计   字体:

51.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关于公司章程和股东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B.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定,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须经创立大会通过

C.公司章程具有普遍约束力

D.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51.【答案】ABDE。解析:(1)选项A: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故选项A正确。(2)选项B:根据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订,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须经创立大会通过。故选项B正确。(3)选项C: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规章,效力仅及于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不具有普遍约束力。故选项C错误。(4)选项D: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故选项D正确。(5)公司设立的条件之一即依法制定公司章程,故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选项E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BDE。

59.根据《企业破产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关于追回权和取回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有权通过管理人取回

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有权要求其缴纳出资

C.权利人主张取回权,管理人不予认可的,权利人有权以管理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行使取回权

D.权利人行使取回权,应当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者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前提出

E.对因《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无效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

59.【答案】ABDE。解析:(1)选项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而非人民法院、债权人会议)取回。故选项A表述正确。(2)选项B:管理人可以代表债务人提起诉讼,主张出资人向债务人依法缴付未履行的出资或者返还抽逃的出资本息。故选项B表述正确。(3)选项C:权利人依法向管理人主张取回相关财产,管理人不予认可,权利人以“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使取回权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故选项C错误。(4)选项D:权利人行使取回权,应当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者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前向管理人提出。故选项D正确。(5)选项E:因破产法规定的行为无效、可撤销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故选项E正确。因此本题答案为ABDE。

责任编辑:cdsoff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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