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税收司法的基本原则,是对涉税的司法过程中贯穿始终的基本规则的概括和抽象,是司法机关在司法中应遵循的法律准则。
(1)税收司法独立性原则。它是指税收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它要求法院在审理税务案件时,必须自己作出判断;法院在体制上独立于行政机关;法院审判权的行使不受上级法院的干涉。司法权独立原则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条宪法原则。独立性是司法权的生命。独立自主地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是独立性原则的核心,司法权独立行使能够保证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判结论最大限度地接近法律的意志和精神。
(2)税收司法中立性原则。它是指法院在审判时必须居于裁判的地位,不偏不倚税收司法的中立性要求法院“不告不理”,对税务案件要在当事人起诉的范围内作出判决,非因诉方、控方请求不得主动干预。只有坚持中立的审判态度,才能作出公正的司法判断。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2019年税务师考试备考已开启,如果独自学习有困难的话,可以选择中公的面授或者网校,我们有优质的教学资源,可以为大家的税务师学习提供很大的帮助,可以让考生在短期内更加理解教材内容,从而提高备考的效率。2019年税务师全新课程全新上线,考点考情全掌握,助你加速成为税务师!更多资料,可进QQ交流群或关注税务师微信公众号。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