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分站
400-6053-513

2018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前模拟卷Ⅱ答案及解析

2018-11-09 20:38:33 来源:中公教育   字体:

二、多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41.【答案】ADE。解析:(1)选项B:根据《立法法》第8条的规定,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这是法律保留原则的规定;(2)部门规章不得自行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42.【答案】ACD。解析:(1)选项AB:接受委托的行政机关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受委托行为;(2)选项C: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而非承担连带责任;(3)选项DE:接受委托行政机关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

43.【答案】ABCE。解析:选项D:查封、扣押决定书中应当写明查封、扣押场所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

44.【答案】CE。解析:(1)选项A: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2)选项B: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该派出机构为被申请人;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3)选项D: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该派出机关为被申请人。

45.【答案】AB。解析:(1)选项C:在需役地被分割时,地役权为分割后的各部分的利益仍然存在;(2)选项D:需役地和供役地不以相互毗邻为必要,即使不相毗邻,亦可成立地役权;(3)选项E:地役权的享有并非均以对土地的占有为要件,此点与其他用益物权不同。

46.【答案】CE。解析:(1)选项ABC: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向自己返还所收利益,并有义务将收取的利益加入债务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全体一般债权人的共同担保,而无优先受偿权;因撤销取回的财产或替代原财产的损害赔偿,归属于全体一般债权人的共同担保,债权人“按债权比例”分别受偿;(2)选项DE: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即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

47.【答案】ACD。解析: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48.【答案】BCD。解析:(1)选项AE: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选项BCD: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有下列事由之一,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①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②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③公司董事长期冲突,并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④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49.【答案】ABDE。解析: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提起下列诉讼,破产申请受理时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1)主张次债务人代替债务人直接向其偿还债务的;(2)主张债务人的出资人、发起人和负有监督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直接向其承担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责任的(选项C错误,不包含监事);(3)以债务人的股东与债务人法人人格严重混同为由,主张债务人的股东直接向其偿还债务人对其所负债务的;(4)其他就债务人财产提起的个别清偿诉讼。

50.【答案】ABDE。解析:选项C:权利人依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的相关生效法律文书向管理人主张取回所涉争议财产,管理人以生效法律文书错误为由拒绝其行使取回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1.【答案】CD。解析:本题考核追诉时效。(1)在没有连续与继续状态的犯罪,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所以选项A、B错误。(2)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所以选项C正确,选项E错误。(3)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这是属于追诉时效的中断;所以选项D正确。

52.【答案】BDE。解析:本题考核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1)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重大损失表现为:①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D正确;②“上级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指使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所以选项B正确;③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不满10万元,但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所以选项E正确;④其他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2)非税务人员超越职权,擅自作出减免税决定,造成不征或少征税款的,应当追究责任人员滥用职权的法律责任,在本题中,地方政府领导构成滥用职权罪,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成立滥用职权罪的共犯。所以选项C错误。

53.【答案】BDE。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1)选项A: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选项B: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奖励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3)选项C: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不可以作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对象;(4)选项D: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登记机关作出不予名称预先核准、不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登记驳回通知书》,说明不予核准、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5)选项E: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54.【答案】BCE。解析:本题考核债的发生原因。选项A是好意施惠行为,不是法律调整范围,故错误;选项B会导致侵权之债的发生;选项C会导致不当得利之债的发生;选项D属于行政行为,故错误;选项E会导致合同之债的发生。

55.【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受领迟延。债权人受领迟延的构成要件:(1)须有履行上需要债权人协助的债务;(2)须债务人已按债的内容提出给付,使债权人处于可予受领的状态;(3)须债权人未予受领,包括不能受领和拒绝受领两种情况。所以选项A、C正确。根据诚信原则,当债务人的履行性质上需要债权人予以协助时,债权人即负有协助履行的义务。受领迟延是债权人对协助义务的违反。所以选项B错误,选项D正确。债权人受领迟延,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已提出的给付,未受领或者未为给付完成提供必要协助的事实。所以选项E错误。

56.【答案】CE。解析:(1)选项A: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2)选项C: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主要财产,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7.【答案】ACE。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根据最高院《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规定:(1)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所以选项A说法错误。(2)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时,应当向申请人出具收到申请及所附证据的书面凭证;所以选项B说法正确。(3)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人应当补充、补正相关材料的,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5日内告知申请人;所以选项C说法错误。(4)当事人补充、补正相关材料的期间不计入企业破产法第10条规定的受理期限;所以选项D说法正确。(5)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在合理期限内清算完毕,“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除债务人在法定异议期限内举证证明其未出现破产原因外,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所以选项E说法错误。

58.【答案】ACDE。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的认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所以选项B错误,选项ACDE正确。

59.【答案】ABDE。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中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选项C范围过宽,对于其中“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60.【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核辩护律师的权利。(1)辩护律师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所以选项A正确。(2)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不需要经许可);所以选项B错误。(3)辩护律师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随案移送的,有权以书面形式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所以选项C正确。(4)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并提出意见;所以选项D正确。(5)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除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且在侦查期间,否则不需要经许可);所以选项E错误。

责任编辑:cdsoffcn

报考指南

热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