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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前模拟卷Ⅱ答案及解析

2018-11-09 20:38:33 来源:中公教育   字体:

21.【答案】A。解析:选项A:按照和解协议减免的债务,自和解协议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22.【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责任能力。(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成年人,如果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选项AB错误。(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所以选项D错误。

23.【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累犯。(1)(一般)累犯要求,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都必须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所以选项A、B错误。(2)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不得缓刑、不得假释;所以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24.【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假释。(1)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放火、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所以选项B错误。(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所以选项CD错误。

25.【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假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26.【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1)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为达到营利目的,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5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20万元以上的行为;所以选项A错误。(2)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无权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非法出售,或者有权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人员,违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的行为;所以选项B正确。(3)非法出售发票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为达到营利目的,非法出售普通发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行为;所以选项C错误。(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所以选项D错误。

27.【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税务机关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所以选项A正确。(2)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违反税收法规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所以选项B错误。(3)本罪的主体是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所以选项C错误。(4)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具体表现为行为人明知纳税人应当缴纳税款,却为徇私情私利而故意不征或者少征税款;所以选项D错误。

28.【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撤销权。(1)选项B属于迷惑选项,《合同法》并没有该规定,没有法条依据。(2)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所以选项C错误。(3)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所以选项D错误。

29.【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1)选项A:合同法关于标的物所有权保留的规定不适用于不动产,本题是房屋买卖,房屋属于不动产,不适用所有权保留买卖的规定;(2)选项B:甲、乙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甲、乙之间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合同之债;(3)选项C: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没有第三人提供保证,不存在保证合同关系;(4)选项D:对于质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成立。本题中并未交代是否签订了质押合同,所以无法判断是否成立质押合同关系,质物未交付,质权不能设立。

30.【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人的除名。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31.【答案】B。解析:(1)选项A: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2)选项B: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3)选项C: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提起代位诉讼;(4)选项D: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2.【答案】D。解析:(1)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选项A错误);(2)增加注册资本属于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事项,董事会无权决定(选项B错误);(3)合并各方应当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33.【答案】C。解析:根据规定,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ABD错误,C正确。

34.【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1)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负责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所以选项A错误;(2)有财产担保的破产债权人对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没有表决权,所以选项B错误;(3)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但《企业破产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选项C错误。

35.【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管理人。(1)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所以选项A错误。(2)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包括: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债权人会议无权更换管理人,也不能决定管理人的报酬。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所以选项B、C错误。(3)管理人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并回答询问;所以选项D正确。

36.【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的管辖。(1)同居或解除婚姻、收养关系后发生财产争议可以协议管辖;所以选项A错误。(2)协议管辖形式须采用书面形式;所以选项C错误。(3)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有权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所以选项D错误。

37.【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的必要共同诉讼。(1)一般保证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连带保证除外。本案例中连带保证债权人银行仅起诉保证人乙公司,只能以乙公司为被告,无需通知被保证人甲公司作为共同被告;A当选。(2)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B不选。(3)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C不选。(4)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应当列为共同诉讼人;D不选。

38.【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选项B符合法律规定。

39.【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诉讼法的审判公开原则。(1)“审判公开”是对第一审程序的要求,对第二审程序没有此要求。另外,“除刑事诉讼法另有规定外”,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言外之意是并非所有的第一审案件都应当公开进行审理;所以选项A错误。(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所以选项C错误。(3)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应允许新闻记者进行采访和报道;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不会允许新闻记者进行采访和报道;所以选项D错误。

40.【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刑事强制措施。(1)拘传是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对没有被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所以选项A错误。(2)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所以选项B错误。(3)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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