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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全省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内容的补充通知

来源: 2012-09-10 15:07:11

关于2012年全省会计从业人员

继续教育学习内容的补充通知

全省会计从业人人员:

2012年6月21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举办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的通知》(财法函[2012]36号),决定自2012年7月至9月举办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并将会计人员参加知识竞赛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为此省财政厅补充通知:会计人员除完成2012年全省继续教育必修课时外,还应参加“六五”普法网上答题,方视为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

请我省全体会计从业人员以此为契机,加强财政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财政法律素质,积极参赛。

    

                            吉林省财政厅会计处

                             二0一二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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