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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首次追索权的追索金额

来源:中公会计 2017-08-16 14: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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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追索权的追索金额

【例题·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被追索人在向持票人支付有关金额及费用后,可以向其他汇票债务人行使再追索权。下列各项中,属于被追索人可请求其他汇票债务人清偿的款项有(  )。

A.被追索人已清偿的全部金额及利息

B.被追索人发出追索通知书的费用

C.持票人取得有关拒绝证明的费用

D.持票人因票据金额被拒绝支付而导致的利润损失

【答案】AB。解析:(1)首次追索权的范围:汇票金额、利息、取得拒绝证明的费用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不包括间接损失,因此选项D错误;(2)再追索权的范围:已经清偿的全部金额及其利息、发出通知书的费用,因此选项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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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iaqic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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