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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8-11)

来源:中公会计 2017-08-11 09:30:42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将于9月9日—10日举行,共两个批次,目前距离考试时间还有29天中公会计为帮助备考2017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同学们轻松备考,特推出中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获取更多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资讯等信息可点击加入>>>【中级会计职称交流③群】:  418761079,群内会发布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信息。

多选题

1、关于民事诉讼普通程序审理前的准备的相关规定,正确的有(  )。

A、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B、被告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C、答辩是被告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及理由进行回答、辩解和反驳,是被告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

D、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2、有关民事再审程序,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A、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可以自行决定再审

B、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C、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法院可以裁定不予受理再审申请

D、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认为有错误的,只要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该判决就应停止执行

答案及解析

1、【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该题针对“第一审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

2、【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该题针对“审判监督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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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iaqic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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