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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会考试《税法》第九章高频考点:居民企业查账征收税额计算

来源:中公会计 2017-10-09 1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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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考点】居民企业查账征收税额计算

【考频分析】

考试频率:★★★★

常考题型:单选题、计算题、综合题

学习要求:熟练掌握本考点。

【主要内容】

一、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其中: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二、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

(一)原理:对居民企业的税收管辖权和避免国际重复征税。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限额抵免:

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直接抵免

2.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控制(直接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或间接控制(间接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间接抵免

注释:间接抵免内容第12章讲解

(二)境外所得已纳税额抵扣方法——分国别(地区)、不分项目的限额抵免法。

1.抵免限额=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条例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额总额

简化:

抵免限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境外税前所得额)×25%

2.境外已纳税额与抵免限额关系:

(1)境外已纳税额<限额的,补缴差额部分;

(2)境外已纳税额>限额的,可在以后5年内,用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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