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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会考试《税法》第九章高频考点: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4)

来源:中公会计 2017-09-28 15: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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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考点】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考情分析】

考试频率:★★★★★

常考题型:单选题、多选题、综合题

学习要求:要求掌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与调整过程中涉及若干其他税种的扣除。同时掌握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附加与地方教育附加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可扣除与不可扣除的规则。

三、不得扣除的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和被没收财物。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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