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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会考试税法考点:车船税法——税收优惠

来源:中公会计 2017-08-14 09: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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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车船税法——税收优惠

【考频】一般

【难度】一般

(一)法定减免

1.捕捞、养殖渔船;

2.军队、武警部队专用的车船;

3.警用车船;

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5.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不属于征税范围;其他混合动力汽车:减半征税;

6.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二)特定减免

1.经批准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车船,不征收车船税。

2.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3.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有关车船税减、免、征规定正确的有( )。

A.警用车船免征车船税

B.纯电动汽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

C.行政、事业单位自用的车船免征车船税

D.经批准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不征收车船税

【答案】ABD。解析:选项C,正常缴纳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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