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会计专注财会类考试培训
会计从业|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
首页 > 资料 > 初级职称 > 经济法基础 > 章节重难点 >

2018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二章考点:劳动关系的建立

来源:中公会计 2017-09-29 11:47:37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首先需要大家了解教材中的知识点,初级会计拿高分的关键在于掌握基础知识,然后灵活运用到考试中,下面中公会计整理了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二章考点,希望大家学好理论知识,熟练实操技能,成功拿下初级证书。

第二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二、劳动关系的建立与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

(一)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用工之日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提示】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只与“用工之日”有关,与是否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先签合同后用工或先用工后签合同)、书面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期限起算点、试用期满时间、发放第一笔工资的时间等均无关。

【例题1·单选题】2015年6月5日,张某到甲公司工作。6月8日甲公司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15年6月9日起至2017年6月8日止,每月20日发放工资。甲公司与张某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为(  )。

A.2015年6月9日

B.2015年6月20日

C.2015年6月8日

D.2015年6月5日

【答案】D

【解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2015年6月5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例题2·单选题】2013年4月,赵某应聘到甲公司工作,双方口头约定了1个月试用期,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双方劳动关系建立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应与赵某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自合同补签之日起建立

B.赵某与甲公司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方之间未建立劳动关系

C.赵某与甲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自赵某进入公司开始工作时建立

D.赵某与甲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自试用期满时建立

【答案】C

【例题3·单选题】2011年3月1日,甲公司与韩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1个月,每月15日发放工资。韩某3月10日上岗工作。甲公司与韩某建立劳动关系的起始时间是(  )。

A.2011年3月1日

B.2011年3月10日

C.2011年3月15日

D.2011年4月10日

【答案】B

(二)先建立劳动关系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理

情形

用人单位的处理

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合法,双方依法依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即可

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

(1)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2)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1倍正常工资+1倍工资补偿)

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

(1)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2)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工之日起满1年

用人单位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支付时限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1日(共计11个月)

【提示】未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劳动者获得双倍工资的最长期限是11个月。也就是说,如果用工之日起满1年,用人单位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论双方何时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只能获得11个月的工资补偿。

推荐阅读:

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知识点汇总

2018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二章预习考点汇总

温馨提示:

中公会计全新推出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招生方案,面向全国开课,课程包括全程精讲班、全程精讲强化班、全程精讲协议班、题海班、冲刺串讲班等多种辅导班次,为学员扫除学习障碍,顺利取得初级职称证书。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们可点击加入>>> 2018初级会计交流⑨群 609026955  ,群内会发布考试相关资讯,同时还会免费提供201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试题等资料。获取更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资讯,备考资料,模拟试题请关注中公会计新浪微博、官方微信:

微博:@中公会计 微信:中公会计
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热门标签: 初级会计 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职称 中公会计官方微信:zg1686836365

责任编辑:lihuijun

中公会计-专注财会类考试培训

中公教育旗下品牌,依托中公教育品牌的丰富资源与团队,中公会计网开设了会计从业、会计实操、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CPA)等项目培训,为高校财经类学生与在职会计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考试辅导与技能培训,并在职业规划、求职就业等方向给予指导。